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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每日一练(4.3)

来源: 2018-04-08 17:04

 1、有关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处罚,错误的是

A、医疗机构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B、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为劣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C、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上销售的,吊销其《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D、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为假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2、应按假药论处的是
A、未注明生产批号的药品
B、未注明有效期的药品
C、被污染的药品
D、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3、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构成
A、非法经营罪
B、销售劣药罪
C、销售假药罪
D、生产假药罪
4、药品监督人员因玩忽职守被撤职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属于
A、刑事责任
B、行政处罚
C、民事责任
D、行政处分
5、实现刑事责任的方式是
A、刑罚
B、罚款
C、警告
D、吊销有关许可证
6、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未依规定保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或未依规定进行处方专册登记的,由以下哪个部门进行处罚
A、卫生行政部门
B、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7、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是
A、听诊器
B、脑电图机
C、无菌医用手套
D、血管内导管
8、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是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9、以下关于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管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一次销售不得超过3个最小包装
B、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另有规定除外)。
C、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核实记录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备查。
D、除个人合法购买外,禁止使用现金进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交易
10、以下哪种行为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A、采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B、生产、销售假药的
C、生产、销售劣药的
D、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GMP、GSP规定实施的
 
1、【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销售的,法律责任包括:①责令改正;②没收违法销售的制剂;③并处违法销售制剂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①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③变质的;④被污染的;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⑥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
4、【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行政处分指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依据行政隶属关系对违法失职人员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5、【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实现刑事责任的方式是刑罚。
6、【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设区的市级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并处分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
①未依规定购买、储存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②未依规定保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或未依规定进行处方专册登记的;③未依规定报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货、库存、使用数量;④紧急借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后未备案的;⑤未依规定销毁麻醉药品的。
7、【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心脏起搏器、体外反搏装置、血管内窥镜、超声肿瘤聚焦刀、高频电刀、微波手术刀、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钴60治疗机、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CT)、植入器材、植入式人工器官、血管支架、血管内导管、一次性使用输液器、输血器等。
8、【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2013年政府机构改革前,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向企业颁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4年,每2年复核1次。
9、【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査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10、【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75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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