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笔记(23)
处方和非处方药品广告发布要求不同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品广告发布的不同要求:
(1)处方药广告的忠告语是:“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
(2)非处方药广告的忠告语是:“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3)非处方药广告必须同时标明非处方药专用标识(OTC)。
(4)非处方药广告不得利用公众对于医药学知识的缺乏,使用公众难以理解和容易引起混淆的医学、药学术语,造成公众对药品功效与安全性的误解。
(5)处方药可以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不得以赠送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处方药广告。
处方药名称与该药品的商标、生产企业字号相同的,不得使用该商标、企业字号在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媒介变相发布广告。不得以处方药名称或者以处方药名称注册的商标以及企业字号为各种活动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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