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界定、特性及安全风险
1、药品界定
特指人用药品,不包括兽药和农药;
药品的法定范围: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等;
药品:药物成品或者药物制剂+原料药物+中药材;
《药品管理法》界定的药品包括诊断药品。诊断药品:体内使用的诊断药品、(按药品管理的用于血源筛査的体外诊断试剂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
2、药品特性
(1)有效性
(2)安全性
(3)稳定性
(4)均一性
3、药品安全风险
①自然风险又称“必然风险”、“固有风险”,是药品的内在属性,属于药品设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来源于药品不良反应;
②人为风险,属于药品的制造和使用风险,主要来源于不合理用药、用药差错、药品质量问题、政策制度设计及管理导致的风险,是我国药品安全风险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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