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发指疾病初愈或疾病的缓解阶段,在某些诱因的作用下,引起疾病再度发作或反复发作的一种发病形式。其中任何可助邪损正,打破机体正邪暂时相安局面,使病理变化再次活跃,从而导致旧病复发的因素都称为是诱因。初愈的疾病或缓解的疾病在诱因的诱发作用下而复发,此为复发的基本情况。
疾病初愈时,体内邪气未尽,病理过程也尚未完全结束,此时机体重新感邪,新感之邪助长余邪,或引动旧病病机,从而干扰或损害人体正气,致使本就较为虚弱的正气的抵抗能力更为低下,正气无力与邪抗争,病理变化再度活跃,而使得疾病复发,此为重感致复。
不同的疾病和不同的体质在饮食上各有所宜,尤其是疾病初愈者,更须在饮食上多为注意,通过饮食调理,使得正气充足,方能有力祛除余邪。有时饮食调理不慎,会使得刚刚有充足迹象的正气再次虚弱,引动余邪,致使疾病的复发,此为食复。
一些内伤性疾病,常因伤神、过劳或早犯房事而致疾病复发,且发作的次数越多,病理损害也就越严重,预后也就越差,此为劳复。因此,凡疾病初愈,切忌操劳,宜安养正气,防止复发。
病后辅之以药物调理需遵循扶正勿助邪、祛邪勿伤正的原则,若急于求成,滥投补剂,反而使机体虚不受补,或雍正助邪。故滥施补益之剂或药物调理失当,而致疾病复发者,为药复。
此外,情志刺激可直接损伤脏腑机能活动,导致气机紊乱,气血运行失常,使原阴阳自和过程逆转而致疾病复发,此为情志致复;气候、地域的变化,若机体不能与之相适应,则可诱发旧病的发作,此为环境变化致复。
由此可见,疾病复发的机理皆为余邪未尽,正虚未复,同时诱因致使余邪复盛或正气更虚,从而使疾病发生。诱发因素无外乎以上几种,皆遵循复发的机理,牢牢掌握之,便可道万变不离其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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