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医疗招聘-护理学备考考点——强迫症
一、 概述
强迫性神经症(简称强迫症),是以反复的持久的强迫观念或/和强迫动作为主要症状。这些症状出于病人内心的,但不被体验和自愿产生,而是病人不愿意想的。明知是不合理,但不能摆脱,使病人感到痛苦,与其本人的人格格格不入。
二、 病因
1.性格特征(25%):
1/3强迫症患者病前具有一定程度的强迫人格,其同胞,父母及子女也多有强迫性人格特点,其特征为拘谨,犹豫,节俭,谨慎细心,过份注意细节,好思索,要求十全十美,但又过于刻板和缺乏灵活性等。
2.精神因素(35%):
上海调查资料中35%患者病前有精神因素,凡能造成长期思想紧张,焦虑不安的社会心理因素或带来沉重精神打击的意外事故均是强迫症的诱发因素。
在强迫症的发生中,社会心理因素是不可忽视的致病因素之一,当躯体健康不佳或长期心身疲劳时,均可促进具有强迫性格者出现强迫症,关于发病机理也有不同解释;巴甫洛夫学派认为在强烈情感体验影响下,大脑皮质兴奋或抑制过程过度紧张或相互冲突形成孤立的病理惰性兴奋灶,是强迫观念的病理生理基础,心理动力学派认为强迫症状来源于被压抑的攻击性冲动或“性欲望”,有人用学习理论解释强迫观念是激发焦虑的刺激和该观念间建立条件联系的结果,关于扣带回活动过度可能与强迫症的发生有关的说法,尚缺少扣带回的结构或功能改变的直接证据。
3.遗传因素(20%):
患者近亲中的同病患率高于一般居民,如患者父母中本症的患病率为5~7%,双生子调查结果也支持强迫症与遗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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