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医疗招聘-医学心理学基础考点——感觉和知觉
一、感觉
感觉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受器的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
客观事物具有着各不相同的颜色、声音、味道、气味、温度等各种属性。当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感受器,各种感受器能够区别出适宜的刺激,从而使大脑产生了对这些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这种反映就是感觉。通过感觉使我们获得了关于事物的颜色、声音、味道、气味、冷热、粗糙、光滑等感觉信息。感觉除反映外界事物的个别属性外,还反映机体内部状况,例如,通过感觉我们可以反映有关自身的位置、运动、姿势以及机体内部器官的活动状态等种种感觉信息。
二、知觉
知觉同感觉一样,也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受器的客观事物的反映,但不是对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而是对事物整体的反映。
在实际生活中,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感受器时,人们头脑中反映的不仅是事物的个别属性,同时反映了事物整体,即在以感觉的形式反映事物个别属性的同时也反映了事物的整体。譬如,儿童面前有一朵花,他们并非孤立地反映它的红色、香味、多刺的枝干……而是通过脑的分析与综合活动,从整体上同时反映出它是一朵玫瑰花。
三、两者的联系与区别
(1)区别:
①感觉是对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知觉是对事物整体的反映;
②感觉的产生是某一种分析器活动的结果,知觉则是分析器系统综合活动的结果;
③知觉比感觉复杂得多,它们是本质上不同的两种感性认识的形式。
(2)联系:
①同属认识的感性阶段;
②都是对当前事物的直接反映;
③感觉是知觉的基础,知觉是感觉的深入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