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医疗卫生考试-药学高频备考点——药物的基本作用知识点总结(2)
药物的不良反应
1.副作用
指药物在治疗剂量时产生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这是与治疗作用同时发生的药物固有的作用,可能给患者带来不适或痛苦,但一般较轻微,危害不大,可自行恢复。
2.毒性反应
是指在剂量过大或蓄积过多时发生的危害性反应。一般比较严重,但是可以预知也是应该避免发生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对神经、消化、血液、循环系统及肝、肾等造成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甚至可危及生命。
毒性反应因剂量过大而立即发生,称为急性毒性;可因长期使用而逐渐发生,称为慢性毒性。
3.后遗效应
是指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至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药理效应。例如:长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停药后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数月内难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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