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湖南省纪委、省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人公告
湖南省纪委、省监委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省纪委、省监委财务核查中心是湖南省纪委、省监委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湖南省纪委、省监委财务核查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纪委常委会统筹领导招聘工作,由湖南省纪委、省监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全过程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政治可靠、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流动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与湖南省纪委、省监委机关,湖南省委巡视办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按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5.社会关系复杂,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名(详见附件1)。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nrst.gov.cn)、三湘风纪网站(http://www.sxfj.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3月19日至3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六办公楼228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湘风纪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1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⑤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三湘风纪网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思考分析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等,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工作实务能力等,总分100分。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有体检不合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对其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情况进行核查,到其工作关系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以递补。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湘风纪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217235(湖南省纪委、省监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731-82218570(湖南省纪委、省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0731-82219052(湖南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党委)
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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