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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专题讲义(12)

来源: 2019-07-03 11:31

   专题十二,共有及优先购买权

  民通

  78,财产可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分共有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都有权要求将自己的分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民通意见

  92,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一个或者数个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支持

  知识点:

  1,按份共有

  占有,使用,收益,依各自分额行使

  处分整个共有物需得全体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的构成无权处分,效力待定,但若共有物为动产,不的对抗善意取得第三人,其他共有人可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管理,原则上应共同进行

  保存,单个共有人可进行

  改良,一半以上分额的共有人同意

  管理费用按比例分担

  在按份共有期间,退出自由

  --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抛弃的分额归其他共有人共有而非国有

  --某共有人可自由决定以其分额设定抵押

  第三人侵害共有物时,成立连带债权,每个共有人均可行使全部的物上请求权,或债权请求权

  共有物侵权造成第三人损害,成立连带之债

  2,共同共有

  只能基于共同关系产生

  共同关系终止前,任何共有人不得提出分出,转让其分额

  并无明确分额,只有终止时才显现

  夫妻关系/家庭成员关系/继承开始到分割完毕期间的遗产

  擅自处分为效力待定行为,不得对抗善意有偿第三人

  部分共有人擅自抵押的,抵押无效,但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持异议的,视为同意

  3,意见不一时推定为共同共有

  分割办法相同

  4,优先购买权

  按份:--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如其他共有人为两人以上,都想购买,由转让人决定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发生优先购买权

  买卖不破租赁(限于房屋租赁场合)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

  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可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

  典权人对承典房屋也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抵押权人无有限购买权(有权以普通购买者身份参加变卖)

  共有人》典权人》承租人

  在依据强制执行程序(拍卖程序)或破产程序出卖标的物时候,不支持优先购买权

  5,商法上的有限购买权

  --某一股东转让出资分额时

  有限公司新增股本时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转让其财产分额时

  --股份公司股东无优先购买权

  6,知识产权法

  --委托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受托人)的,其转让时,委托人有优先受让权

  --合作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共有的,一方转让时,其他各方优先受让

  --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单位,单位转让时,完成人优先受让

  子法条:

  民通意见

  88,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89,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共有财产是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以折价处理。

  91,共有财产是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以折价处理。

  118,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合同法

  51,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 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230,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 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39,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 利。

  340,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326,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 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担保法解释

  54,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公司法

  35,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

  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33,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

  出资。

  合伙企业法

  22,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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