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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长沙市芙蓉区中小学骨干教师选调公告

来源: 2018-04-04 11:15

 长沙市芙蓉区2018年公开选调中小学骨干教师简章

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推进"三名工程"建设,打造芙蓉幸福教育,特面向全国公开选调35名中小学骨干教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在芙蓉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协调,区编制部门全程参与,区纪委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管理办法及待遇

1、选调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四、选调岗位及职数

 

岗位代码

学校类型

学科

职数计划

1

中学

高中语文

2

2

中学

高中数学

2

3

中学

高中英语

2

4

中学

初中语文

3

5

中学

初中数学

4

6

中学

初中英语

2

7

中学

初中物理

2

8

中学

初中化学

2

9

中学

初中生物

2

10

中学

初中历史

2

11

中学

初中政治

2

12

小学

语文

4

13

小学

数学

3

14

小学

信息

1

15

小学

科学

1

16

小学

美术

1

合计

 

 

35

 

  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2(含1:2),达不到比例的,则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选调程序

选调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及试教(含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录取聘用,具体时间及安排如下:







 5、体检:按照面试及试教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指定医院对拟录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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