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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株洲炎陵县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 2018-04-08 10:10

  2018年炎陵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见附件一)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可通过如下网站查阅,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六、考试

已打印准考证人员均参加考试。

 

 

 

 

 


  七、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告。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资格复核合格者即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体检在炎陵县纪检监察部门、炎陵县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

 

 


  九、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中共炎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炎陵县人社局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等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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