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特岗教师招聘6400人公告
2018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部署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教发〔2015〕14号)精神,2018年我省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到农村初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8年,我省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400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5000人,省特岗计划1400人),可供选择的招聘岗位8578个,招聘需求10132人。各设岗县核定的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统一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发布,具体情况请查阅《2018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数安排表》(附件1)、《2018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原则
(一)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初审和录用前的资格复核。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初审由省教育厅及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录用前的资格复核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的招聘工作环节。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
八、公示与岗前培训
体检合格对象由省教育厅向社会公示。
九、确认拟聘用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对象,由省教育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知各有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十、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到所在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到。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须认真进行录用前的资格复核工作,复核时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未出具上述材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对象,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省教育厅。资格复核无误后,应聘人员与所在设岗县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按已录取的招聘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公布招聘结果
招聘工作结束后,将公布2018年全省特岗教师招聘结果。
十二、上岗任教
特岗教师须根据所在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到聘用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的要求为特岗教师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聘期待遇
(一)聘用期内,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及享受的有关政策、户口及档案管理和聘后管理等,按照湘教发〔2009〕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其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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