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长沙市开福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62人公告
2018年长沙市开福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不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6月24日(周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八、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
九、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折算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者,除限定优先条件的岗位外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放弃,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一是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二是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岗位考核,岗位考核采取在报考单位对应岗位试用的形式,时间为1周。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束后如招聘单位对考核对象无否决性意见,则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十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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