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2013注册城市规划师报名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35号),现将我市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9:00-8月2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交费确认
我市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8月2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我市考生要妥善保管《报名发证登记表》,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的时间到我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提交报名表、相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考生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考后成绩合格提交资料地点:中山市民生办公区(民生路38号)二楼15号窗口,电话:0760-88230675,0760-88315354.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考试方式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我省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四)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公告。
(六)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文,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按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0元收取。
附件:1.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5日
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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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考试大-城市规划师考试责编:baijie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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