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师《规划原理》知识:城市的概念
城市最早是政治统治、军事防御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城"是由军事防御产生的,"市"是由商品交换市场产生的。城市归根结底是由社会剩余物资的交换和争夺而产生的,也是社会分工和产业分工的产物。
这里就目前对城市的一些主要理解或定义归纳如下:
(1)城市的产生定义--城市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体说是人类第三次社会大分工的产物。(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是指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是指手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分离,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是商品交换)
(2)城市的功能定义--城市是工商业活动集聚的场所,是从事工商业活动的人群聚居的场所。
(3)城市的集聚定义--城市的本质特点是集聚,高密度的人口、建筑、财富和信息是城市的普遍特征。
(4)城市的区域定义--城市作为人类活动的中心,同周围广大区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具有控制、调整和服务等职能。
(5)城市的景观定义--城市以人造景观为特征的聚落景观,包括土地利用的多样化、建筑物的多样化和空间利用的多样化。它包括了自然环境却又是以人造物和人文景观为主的一种地理环境。
(6)城市的系统定义--城市是一个复杂且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的自然和社会复合巨系统。
同时,大家还要注意,当前社会对城市的判断上的共识:城市是非农人口集中,以从事工商业等非农业生产活动为主的居民点,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社会、经济、文化活动的中心,是城市内外各部门、各要素有机结合的大系统。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