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报名通知
关于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分)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34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9、20日举行,设《城市规划原理》(客观题)、《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城市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9日
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0日
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市规划实务
二、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及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 的通知》(人发〔1999〕39号)、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的通知》(人发〔2000〕20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三)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五)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七)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八)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和《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在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二)在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三)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四)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四、报名工作安排
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7月16日9∶00至2013年7月3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7月18日9∶00至2013年8月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考生向各区(市)人社局或市规划局(新城市住建局四楼)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和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其中区(市)报考单位考生由各区(市)人社局对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规划局审核盖章;市直单位考生直接到市规划局进行审核盖章。各区(市)人社局或市直单位往市规划局报考生审核材料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9:00至7月30日16:00,再由市规划局于2013年7月31日上午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原鲁南人才市场东二楼)统一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具体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考的考生还须提供免试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上述规定缴费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考生网上缴费后,可于2013年8月2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鲁南人才市场二楼)开具报名考务费发票,过期不再办理。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3年10月14至20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应试人员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1〕163号文件执行,即: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20元。
(四)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与当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0一三年七月四日
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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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考试大-城市规划师考试责编:bai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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