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注册城市规划师报名通知
2013年江苏注册城市规划师报名通知
来源: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6月17日【233网校:你最佳的考试选择】
2013年江苏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6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驻宁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报考人员在省直报名点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信息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主管部门,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一、组织分工
(二)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的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9日、20日两天。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五、报考条件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规定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6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驻宁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报考人员在省直报名点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信息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
(三)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2.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所需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10月10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版)》实施。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01〕32号)精神,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每科10元收取。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主管部门,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一、组织分工
(二)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的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9日、20日两天。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五、报考条件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规定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6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驻宁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报考人员在省直报名点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信息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
(三)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2.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所需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10月10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版)》实施。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01〕32号)精神,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每科10元收取。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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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考试大-城市规划师考试责编: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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