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科目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操作流程及工作计划
考生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12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各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与联系方式详见报名表第2页)。首次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表(加盖单位印章,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城市规划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和职称证书原件;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原件);续考的免试考生(级别为免二科)也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续考的考生(级别为考全科)只须携带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2012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凡涉及免试的考生,首先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由考试管理机构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2个工作日内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于5个工作日之内在本网站公布免试复核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复核考生应及时进行网上缴费。
三、网上缴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缴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按规定时间到报名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本网站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城市规划实务》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网上查询成绩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本网站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并关注“合格标准”栏目,查询合格标准。
七、领取证书
考生在查询成绩与合格标准后,报考省直考区的考生请关注本网站的“证书办理”栏目,报考其他考区的考生,请关注报考考区的网站,按网站通知要求办理。
以上操作均须按《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请在本网站“考试安排”栏目查询)规定时间完成。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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