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报名通知
湖北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报名通知
来源:湖北人事网2013年6月5日【233网校:助你考试通关,掌握未来】
湖北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报名时间为6月17日-27日,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查询。
关于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建设局),省直及国家在鄂有关规划编制单位:
一、报考条件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1、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名条件,并在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必须审查学历和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年限。
①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②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二、 考试科目
三、 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一)首次报考人员
(1)省直单位报“考全科”人员,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
2、报“免二科”人员
(1)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和省职改办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
(二)续报考生
1、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查询。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9:00—6月27日16:00。
1、省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9:00—6月28日16:00。
(三)缴费确认时间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
2013年10月14日9:00—10月20日14:00。
2013年10月19日
下午: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注: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决定,第一代身份证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选择的报名点,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更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规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3科(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主观题)每人每科130元,
附件1:从事城市规划业务证明
关于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建设局),省直及国家在鄂有关规划编制单位:
一、报考条件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1、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名条件,并在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必须审查学历和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年限。
①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②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二、 考试科目
三、 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一)首次报考人员
(1)省直单位报“考全科”人员,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
2、报“免二科”人员
(1)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和省职改办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
(二)续报考生
1、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查询。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9:00—6月27日16:00。
1、省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9:00—6月28日16:00。
(三)缴费确认时间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
2013年10月14日9:00—10月20日14:00。
2013年10月19日
下午: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注: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决定,第一代身份证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选择的报名点,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更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规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3科(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主观题)每人每科130元,
附件1:从事城市规划业务证明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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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资料:
城市规划考试历年真题 2013年城市规划师备考冲刺专题
2011-2012年注册城市规划师在线免费模考卷
来源:考试大-城市规划师考试责编:z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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