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1年度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晋建办综函[2011]219号
各市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一、组织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3、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且1999年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工作流程
(二)省人事考试中心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及照片的规范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可于报名信息提交两个工作日后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并签字确认,然后交于本人工作单位盖章同意。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到所在地初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
3、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情况填写,加盖单位公章的“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全部科目)” (附件3)或 “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试部分科目)” (附件4)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续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各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2、本人往年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或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通知单。
(四)各初审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原件审核章后,按下列目录要求统一整理汇总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进行审查。
2、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全部科目)”和“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试部分科目)”各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4、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城市规划工作年限证明一份。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3和4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一份。
四、考试相关时间安排
(二)初审部门受理审查时间:6月13至6月17日。
1、6月21日:太原
3、6月23日:临汾、晋中、晋城、长治、运城
(五)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六、考试成绩管理
七、考试费用
1、报名费:每人10元。由初审部门汇总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
3、考务费:报考二科(含二科)以下的,每人每科40元,三科(含三科)以上的,每人每科35元。由初审部门汇总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一)考试报名工作要严格执行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条件,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三)对各初审部门把关不严、情节严重的,将通报批评,提出处理意见。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各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表
附件3: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全部科目)
来源:考试大-城市规划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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