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做好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省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
一、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2010年10月23日
下午2:00—4:30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上午9:00—11:30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二、报考条件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1999年4月7日之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名时间:2010年6月7日-6月28日。
1、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购取《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
3、填涂《报名信息卡》;填涂信息必须与《资格考试报名表》内容一致。
在办理上述资格审查和报考手续时,申报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相片3张。
非首次报名考生的续考程序
2、提交本人上次考试的成绩通知或准考证。
四、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
五、考试收费
根据《关于非税收入实行银行卡刷卡缴款的通知》(琼财非税[2007]1773号)文件精神,考试费用需通过银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现金缴纳考试费用。
2010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版)》实施,考试科目名称不变。考前培训的组织实施及考试指定的学习材料订购请咨询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电话:66219099。
为方便考生了解报名情况,考生可以访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查询报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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