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城市规划师考试居住区规划原理:住宅区的规划设计要求
【导读】为了让广大考生更好备考,考试大城市规划师频道编辑特整理了“2010城市规划师考试居住区规划原理之住宅区的规划设计要求”以供广大学员复习使用。更多城市规划复习资料请访问考试大城市规划师站点。
住宅区的规划设计要求
1954年,美国社会学家马斯洛(A.Maslow)在《动机与个性》中提出了“需求层次”学说:
2)人的需求的产生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
2-1方便
1)配建要求:居住(小)区中与人口规模对应,并与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时投入使用的服务设施的多少。配建水平通常以千人指标计算。
千人总指标:指每千名居民拥有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千人(分项)指标:指每千名居民拥有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在满足“方便”的条件下,功能适宜、设计合理、绿化良好、施工精良,从而使使用者在生理和心理上具有舒适感。
2)人均用地:总用地/总人口
4)各类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与设施标准
通过有效防治,保证室外绿地与活动场地的采光、通风、日照条件良好。
对防止火灾、地震、交通安全的考虑,以及采取相应措施降低犯罪何保证人身安全。
3设计总体原则
1)适宜居住
3-2生态优化原则
3-3共享社区原则
2)共享服务
4)共同参与
编辑推荐:2010城市规划师规划原理考试复习辅导汇总
来源:考试大-城市规划师考试责编:mawei评论纠错
相关推荐 城市建设中应注重的几个和谐因素2012-01-03 城市规划师考试基础概念解释2012-01-03 城市规划学科产生、发展及主要理论实践2012-01-02 园林景园的设计及水生植物的配置2012-01-02 浅谈基础设施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2011-12-13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