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城市规划师相关知识重要知识点解析2
住宅小区规划的编制与审定
住宅小区选址定点之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小区规划图的设计。城市综合开发的新区和旧城改造区,应由综合开发管理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小区规划图设计。住宅小区规划设计也可以采用方案招标的方法,以利于方案评优,提高小区规划设计的质量,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住宅小区规划总图从小区规划管理的角度应反映:小区建设拟用地范围;标明规划管理部门划定的道路红线及其他外部限制条件;标明小区道路的位置走向、标高、坡度及转弯半径;标明小区建筑物的位置、形状、层数及室内外地坪设计标高等;明确小区各种市政工程管网的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及标高、竖向规划等;标明小区内各类型停车场地的布置形式;明确小区绿化及室外环境布置等。此外,小区规划总图还应注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居住人口,小区总用地面积,小区规划用地平衡,总建筑面积,住宅建设面积,公共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住宅小区规划图应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申报审查,由城市规划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小区总体布局、城市景观、管网综合布置和技术经济指标等。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住宅小区规划图审查意见通知书,作为下阶段设计修改和规划图审批的依据。住宅小区规划审批内容包括原则同意的意见,综合各方面审查应予修改补充的意见。审批权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一般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较重要的小区由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住宅小区规划图成果内容包括:小区规划说明书;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及各专项规划平面图;小区竖向规划图;小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各项市政工程规划;小区整体或局部效果图等。审批通过及修改通过后的住宅小区规划图,应注明时间,并加盖审批机构公章,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力。
住宅小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面积、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1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第39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维护建设用地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证据。住宅小区建设或开发单位只有在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才表明小区建设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发给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包括标有住宅小区建设用地具体界线的附图和具体规划要求的附件。附图和附件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住宅小区建筑工程规划管理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是住宅小区规划审批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住宅小区建设中各项建设工程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等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实施统一的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住宅小区内各项建设工程项目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手续,并按照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建设。住宅小区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内容包括:
1.确定住宅小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发放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这些要求主要根据已审批的住宅小区规划图而提出的,以此作为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依据。
2.审定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发放初步设计方案规划审定书,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3.审查施工设计图,发放建设工程许可证,作为批准开工的依据。经过这些程序后,建设部门方可开始办理税费手续,获得施工许可证,进而开始施工。
住宅小区建筑设计方案审定
住宅小区建筑设计方案审定是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管理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其中包括各类住宅建筑设计方案及公共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各设计方案应满足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要求和工程的建设要求,并且综合建设及开发单位的意见等。建设及开发单位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报送住宅小区建筑设计方案申请审定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具备建设计划的批准文件;
2.设计方案要符合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要求;
3.报送的各建筑的设计方案应为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且方案不应少于两个,并可附上建设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推荐方案的意见;
4.设计方案图纸,包括总平面图、建筑各层平面图、立面图、主要剖面图的草图、透视图或模型,设计方案说明书等。有时,一个住宅小区往往是由多家建设单位共同开发的,各单位分别报送建筑设计方案申请审定,但都须符合上述要求。在建设单位提出建筑设计方案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查比较,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对各建筑总平面布置、交通组织情况,工程周围的环境关系,建筑造型、体量、立面色彩等进行审查,并对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最后确定设计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在建筑设计方案确定后,建设及开发单位方可以此为依据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住宅小区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审批
住宅小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审批程序与建筑审批程序相同。住宅小区内的各项市政公用设施和道路,各种工程管线等要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住宅小区内新建道路及各种工程管线须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建设。城市住宅小区公用设施的规划管理要严格按照住宅小区规划和有关各专业规划及规范的要求实施。各项小区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必须由符合资格等级的有证设计单位设计。小区各项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应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报建时应具备详细的设计图,土地使用证件及有关工程的规划批件。各种管线应在小区规划道路、花园绿地里埋设或架设,尽量采取地下敷设方式。沿小区道路设置的管线应依次由道路红线向路中方向排列,原则上一侧排列次序为供水支管、电力电缆、煤气管、污水管、雨水管,另一侧排列次序为供水支管、电信电缆、供水管、热力管。管线走向应与道路中线平行,横穿道路时应尽量与道路中线垂直。各种管线的敷设,除交叉处外不得重叠,如交叉敷设时,原则上应以技术条件较低的避让技术条件较高的,小管线让大管线,支管线让干管线,压力管线让自流管线,软管线让硬管线。各种地下管线的水平间距和管线交叉的垂直间距应达到规范规定的距离。地下管线的埋设深度,应根据道路的结构,标高和管线的安全要求,交叉情况而定。电信电缆、电力应尽量敷设在人行道或自行车道内。此外,还应控制小区道路红线范围内,除按规划设置各种管线、电话亭、指示牌、交通标志外,不得设置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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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考试大-城市规划师考试责编:mawei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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