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城市规划师考试管理法规重要知识点解析11
2011城市规划师考试管理法规重要知识点解析11
来源:考试大2010年11月25日【有了考试大,考遍全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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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1.定义
停车场
2.适用范围
3.停车场的建设要求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协同城市规划部门制订停车场的规划,并对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监督。
1992年6月3日建设部颁布了《城建监察规定》,自1992年11月1日起施行。1996年9月22日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 城建监察规定 的决定》。
适用于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建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监察工作。
城建监察是指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建设部于2001年1月颁发了《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1992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委托编制规划,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标准
3.业务范围
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详细规划的编制;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非独立法人的机构,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揽业务。
规划编制成果
发证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实行资质年检制度
《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1.定义
停车场
2.适用范围
3.停车场的建设要求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协同城市规划部门制订停车场的规划,并对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监督。
1992年6月3日建设部颁布了《城建监察规定》,自1992年11月1日起施行。1996年9月22日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 城建监察规定 的决定》。
适用于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建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监察工作。
城建监察是指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建设部于2001年1月颁发了《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1992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委托编制规划,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标准
3.业务范围
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详细规划的编制;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非独立法人的机构,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揽业务。
规划编制成果
发证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实行资质年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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