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师辅导:公务员的辞职退职
城市规划师辅导:公务员的辞职退职
来源:考试大2009年7月9日【考试大,有你,也有我!】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把城市规划师站点加入收藏夹 来源:考试大-城市规划师考试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把城市规划师站点加入收藏夹 来源:考试大-城市规划师考试
责编:xx评论纠错
相关推荐 城乡规划行政执法监督2011-09-12 城乡规划行政处罚2011-09-11 城市规划加强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2011-09-11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理的主要方法2011-09-08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理的依据与原则2011-09-08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