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城市规划师管理法规辅导:行政复议

来源:互联网 2017-03-01 10:26
城市规划师管理法规辅导:行政复议 来源:考试大2009年2月3日【考试大:你最佳的考试选择】
概念: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救济权的一项制度,是指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使其合法权益因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或不当行政直接受到损害时,请求国家采取措施,使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的制度。行政复议就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申请进行的审查,也是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错的一种重要监督制度。
行政复议的主要管辖情况见表5—2。
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当事人、第三人和复议代理人。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申请人:申请人指控侵犯其合法权益、参加行政复议的机关;第三人:与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考试大|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参加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复议代理人:以被代理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参加行政复议活动的人。
责编:sf评论纠错

相关推荐 城乡规划行政执法监督2011-09-12 城乡规划行政处罚2011-09-11 城市规划加强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2011-09-11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理的主要方法2011-09-08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理的依据与原则2011-09-08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