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师《规划原理》复习:规划师的角色与地位
1、政府部门的规划师
(1)担当两方面职责:一方面是作为政府公务员所担当的行政管理职责,是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另一方面是担当了城市规划领域的专业技术管理职责。
(2)政府部门的城市规划师是城市规划领域中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核心,同时也是保证城市规划专业技术合理性的中坚,是城市规划实施和发挥作用的关键。
(3)作用:发挥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运用城市规划专业技术手段,执行国家和政府的宏观政策,保证城市的有序发展。
2、规划编制部门的规划师
城市规划编制部门的城市规划师的主要职责是编制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可以操作的城市规划成果,因此其主要角色是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
作用:公正、公平地处理好各种社会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3、研究与咨询机构的规划师
研究与咨询的工作与规划编制机构的工作的区别主要在于,其主要并不是编制法定的城市规划,其完成的研究和咨询的成果并不会直接被作为法定性的政策和文件而得到执行。
研究与咨询机构的规划师在工作内容上更少受到现实和实施中具体问题的制约,更具有对现实的批判性和对和理性的追求。
4、私人部门的规划师
作用:首先,私人部门本身也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的意识,从而有助于规划师担当起一定的社会责任;其次,私人部门的规划师具有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桥梁的作用,从而有可能使两方面的利益得到兼顾,为保证整体利益而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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