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师《原理》复习:水平交通空间
水平交通空间即指联系同一标高上的各部分的交通空间,有些还附带等候、休息、观赏等功能要求,应与整体空间密切联系,要直接、通顺,防止曲折多变,具备良好的采光和通风。
水平交通空间有以下几种形式:
①基本属于交通联系的过道、过厅和通廊。单纯的交通联系空间,主要是供人流集散时使用;如旅馆、办公建筑的走道和电影院中的安全通道等;
②主要作为交通联系空间兼有其他功能服务的过道、过厅和通廊,如医院建筑门诊部的宽形过道,小学校的过厅和过道等;
③各种功能综合使用的过道、厅堂等;如展览馆、陈列馆建筑的过道等。公共建筑空间组合中的通道宽度和长度,主要根据功能需要、防火规定及空间感受等来确定。
在考虑通道宽度时,分析人流的性质是关键,即:是单纯的人流活动,还是兼有携带物品的人流,或人流中混有运送物品的车流;此外还要考虑人流的方向、数量及门扇的开启方向等。还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过道中行人数的多少,按防火要求最小宽度进行校核;单股人流的通行宽度为550~600mm;走道的宽度还与走道两侧门窗位置、开启方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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