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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师《原理》复习:公共建筑的功能分区

来源: 2017-08-25 14:00

 功能分区是进行建筑空间组织时必须考虑的问题,特别是当功能关系与房间组成比较了复杂时,更需要将空间按不同的功能要求进行分类,并根据它们之间的密切程度加以区分,并找出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达到分区明确又联系方便的目的。在进行功能分区时,应从空间的"主"与"次"、"闹"与"静"、"内"与"外"等的关系加以分析,使各部分空间都能得到合理安排。

 

①空间的"主"与"次"建筑物各类组合空间,由于其性质的不同必然有主次之分。在进行空间组合时,这种主次关系必然地反映在位置、朝向、交通、通风、采光以及建筑空间构图等方面。功能分区的主次关系,还应与具体的使用顺序相结合,如行政办公的传达室、医院的挂号室等,在空间性质上虽然属于次要空间,但从功能分区上看却要安排在主要的位置上。此外,分析空间的主次关系时,次要空间的安排也很重要,只有在次要空间也有妥善配置的前提下,主要空间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

 

②空间的"闹"与"静"公共建筑中存在着使用功能上的"闹"与"静"。在组合空间时,按"闹"与"静"进行功能分区,以便其既分割、互不干扰,又有适当的联系。如旅馆建筑中,客房部分应布置在比较安静的位置上,而公共使用部分则应布置在临近道路及距出入口较近的位置上。

 

③空间联系的"内"与"外"公共建筑的各种使用空间中,有的对外联系功能居主导地位,有的对内关系密切一些。所以,在进行功能分区时,应具体分析空间的内外关系,将对外联系较强的空间,尽量布置在出入口等交通枢纽的附近;与内部联系性较强的空间,力争布置在比较隐蔽的部位,并使其靠近内部交通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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