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物业管理师报名时间6月19日至7月5日
点击进入>>【2013年深圳物业管理师报名系统】
关于做好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一、报名
报名之前,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仔细核对本人报考时是否符合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1)及要求,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并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19日10时至7月5日17时截止。自2013年7月5日17时起,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
深圳市属单位及驻深单位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点击“下一步”及“同意”后进入→填写报名信息(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写完成,续考人员须在相应栏中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点击“在线支付”进行付费(具体支付方式按网上提示进行操作)→网上支付→下载并用A4纸双面(正反面)打印有支付号的《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简称《报名发证登记表》)即完成报名确认。
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信息不真实者或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准考证不需前往深圳市考试院领取,考生在9月2日9:00-9月6日17:00自行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7日上午9:00—11:30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9月8日上午9:00—11:30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三、考试方式
按照《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的规定,自2012年度起停止级别3(免一科)的报考。
(三)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由各考点统一配发,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一)考后提交报名资料
(二)证书发放
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证书发放的时间和地点及其它相关事项的通知将及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公布。考生在网上留意相关事项的通知即可,无须电话咨询。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2.凡属违纪违规被禁考且在处理期内的人员均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按照省物价局粤价〔2009〕121号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按每科65元收取。
编辑推荐:
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考专题
2013年物业管理师报名条件解说专题
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全面备考计划
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物业管理师会员中心你问我答,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还可以加入物业管理师师群组,一起分享备考心得。同时考友可结合自己的工作,加入我们网校学习课程,并按网校要求完成听课、做题的学习任务,基本可满足考试需要。点击报名【物业管理师学习课程】,马上进入【复习阶段】!
责编:mawei评论纠错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