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物业管理师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一、时间
温馨提示: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通知,未按规定期限提交报名资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地点:深圳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三、资料清单及要求
1、《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如不慎遗失《报名发证登记表》的,请在2013年12月23日前(周六、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考试院报名窗口补打,补打后将《报名发证登记表》与报名相关资料一起交报考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二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资料中涉及原件及复印件的,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由报考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二)待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制作好的考生证书下发至本院后,本院及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发布证书发放通知。完成提交报名资料的考生,留意网上证书发放通知即可,无须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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