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重庆物业管理师合格证书办理通知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打印完毕,为使考试合格证书安全及时发放给合格人员,现就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30日
二、证书办理地点
三、证书办理范围
四、证书办理所需手续
如果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除考生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如果委托办理证书,除考生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委托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五、证书办理流程
六、办证注意事项
㈡、因办证人员较多,为提高办证效率,请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㈢、请考生按照2014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报考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不齐、表格未填全、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不真实等不予办理。提供假学历、假身份证或假证明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由资格复查人员收缴考生提供的虚假证明材料、假学历证等,取消考试成绩,两年内不得报考。
2014年度参加物业管理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获得资格时间从2014年9月算起。
重庆市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条件证明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4、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
样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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