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物业管理师证书补办工作说明
沈阳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工作有关事项说明
一、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所需材料:
1、在当地日报公告声明原证书作废的报纸原件一份。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两寸彩色证件照一张。
4、《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本人签字的《沈阳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一式两份。
6、换发证书的考生需将作废证书交回。
二、受理时间、地点
1、受理时间
按照《沈阳考区证书补领、补办时间》受理考生补办证书申请和新证书发放。
2、受理地点
沈阳市人社局考试办二楼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咨询电话:12333。
三、新证书领取相关要求
1、补办证书的考生可登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证书是否可以领取。
2、考生领取新证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他人代为领取证书,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背面复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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