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滨州物业管理师证书办理通知
滨人考函〔2012〕21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抓紧时间通知合格人员,按要求填写《执(职)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4),持身份证复印件1份、准考证、近期1寸彩照1张、2寸彩照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于2012年4月24日—28日送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证书(地址:黄河五路渤海十六路以西府右街37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厦北邻四层办公楼三楼301室,联系电话:3363933)。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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