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2010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合格证书办理通知
大庆市关于办理2010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一、办证办法
二、办证时间
地址:市人才大厦二楼(新村开发区市场街5号)
1.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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