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物业管理师《管理实务》第十四章:物业管理权移交的含义和主体
物业管理权移交的含义
物业管理权的移交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因为新项目的建成、使用而从业主方将管理权移交至物业管理方;二是因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而引发的物业管理权的移交。
物业管理权移交主体主要涉及以下几方:
原物业服务企业。
其他移交参与人。这里的其他移交参与人主要为开发建设单位。当原物业服务企业灭失或者因为其他的原因不能继续经营时,物业所在地的基层行政管理部门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可能成为移交参与人。
相关推荐:2014年物业管理师《管理实务》章节知识点汇总
在线估分:2014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实务》全真模拟卷汇总
大家都在看:独家解析2014年物业管理师教材变化
【推荐】2014年物业管理师考试一次通关的秘诀!点击免费查看>>
责编:zdh评论纠错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