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结构工程师辅导:砌体结构(91)
3.非结构构件
附属构件应与主体结构有可靠的连接或锚固,避免倒塌伤人或砸坏设备。
避免不合理地设置围护墙和隔墙而导致主体结构的破坏。
装饰贴面与主体结构应有可靠连接,应避免吊顶塌落伤人。
4.材料
砌体材料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
烧结普通粘土砖和烧结多孔粘土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l0,其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
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其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
构造柱、芯柱和圈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纵向钢筋和箍筋可采用延性、韧性和可焊性较好的热轧钢筋。
5.施工
构造柱、芯柱的施工,应先砌墙后浇混凝土柱,以确保砌体墙与柱的连接,提高抗侧力砌体墙的变形能力。
纵墙和横墙的交接处应同时咬槎砌筑或采取拉结措施。
施工质量的检查和验收,应符合现行有关的国家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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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考试大-结构工程师考试责编:sf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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