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和2014年新招考中小学教师首次资格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本次注册范围为我县2013年和2014年招考的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幼儿园和中职教师。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和中职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也不纳入本次注册范围。
二、注册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合格;
3.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初次被聘用的中小学教师申请首次注册,须具备上述1、2项条件并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三、注册流程
1.教师个人网上注册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右侧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 图标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首次注册,密码是由自己设定的。下次登录仍需要密码,因此请牢记密码,建议在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本上记下来。
遵循网上申报流程,准确填写个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注册机构选择 费县教育局 ,确认点选择 费县教育局 。
2.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电子版照片
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按照本人身份证填写。身份证姓名与教师资格证书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教师资格类别、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发证日期和发证机关按照教师资格证书如实填写。
参加工作时间按照个人人事档案填写。
教师职务按照现取得的最高职称填写。
现任教学校聘用日期:按照参加工作的时间填写。
现任教学段和现任教学科按照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填写。资格证书种类高于现任教学段的按照自愿原则,可注册高一级教师资格也可注册低一级教师资格,建议注册高一级教师资格。资格证书种类低于现任教学段的只能注册低一级教师资格。
现任教学校填写以任教学校公章名称为准,镇小学统一填写到镇中心校。
3.教师本人向学校提交材料
教师本人向学校提交网上注册后打印的一式两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丢失的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到教育局人事科档案室开具证明。
4.学校初审
学校对本校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由学校为教师统一出具2013年度和2014年度考核证明和师德考核证明并按照要求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填写定期注册条件具备情况,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材料,对申请人作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建议,填报至教育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由市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次对注册结论建议进行复审和终审。
四、材料报送和时间安排
1.材料报送
各学校将填写完备并签字盖章的一式两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2013年度和2014年度考核证明和师德考核证明报县教育局教师教育科。
2.时间安排
12月8日、9日:教师本人进行首次网上注册;
12月10日:教师提供申请材料,任教学校审核收取材料并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县教育局教师教育科。
12月14日:县教育局进行网上审核并上报至临沂市教育局。
根据市要求,本次注册和审核必须在14日之前完成。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和 中国教师资格网 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 20: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各学校务必及时通知教师注册并按时报送申请材料交县教育局网上审核,网站关闭后本次将无法注册。
联系电话13792971331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3年和2014年新招考中小学教师首次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
费县教育局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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