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浙江宁波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温馨提示:
为节省考生排队及确认的时间,请做到以下几点
1、网报中上传照片应采用证件照。
2、请考生现场确认前仔细查阅报名条件并准备好现场确认所需材料的原件及 复印件,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班学生需按附件中的格式开具学籍证明。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现将我市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安排公
告如下:
一、 考试日期及安排
2014年下半年笔试考试时间为11月2日,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各科目均采取笔试方式考试。
二、 考试对象
凡浙江省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
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按照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过渡政策,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仍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渠道和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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