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浙江杭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现将杭州市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日期及安排
2014年下半年笔试考试时间为11月2日,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各科均采用纸笔方式考试。
二、 考试对象
凡浙江省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按照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过渡政策,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仍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渠道和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 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如下学历条件:
幼儿园教师资格:除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外,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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