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广西笔试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事项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经教育部批准,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类别科目自2014年开始采用纸笔试方式进行,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安排一次考试。上半年的考试将于3月16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 申请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请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原则上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试点期间适当放宽到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 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 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自考毕业生及成人高校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者,均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1. 报名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必须通过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以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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