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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南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来源:互联网 2017-02-04 16:46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申报时间为4月1日-30日,申报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海南师范大学、琼州学院、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按照教育部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我厅决定上半年开展面向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4年我省各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是指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列入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当年全国全省统一组织的招生入学考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进入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习,2014年毕业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2014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条件及程序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 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执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要求,其中:申请普通话和语音相关任教学科应当达到一级水平,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和对外汉语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其他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三、申请程序

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14年4月1日 4月30日

2.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3.申报步骤:

登录申报系统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 栏下方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点击 注册 。

选择资格种类

申请人根据学历及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其中:本科毕业生可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下教师资格,专科毕业生可申报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

无论是本科或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为 小学教育 、 学前教育 的毕业生,只能分别申报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所学专业非 学前教育 的毕业生不能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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