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随州曾都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我区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随州市曾都区辖区内的人员。
二、资格种类
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申报条件
1、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
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4、思想品德。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鉴定,无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鉴定。
5、体检健康证明。本区定点体检医院:曾都医院。近一个月内体检结论为 健康 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有效。
四、申请、认定程序
网上注册
1、网上注册时间:2014年9月22日-10月10日。
2、网上注册方法: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从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入,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登记照片。
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4年10月8日-10月10日。
2、确认地点:曾都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咨询电话:3590134。
3、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或学籍认证原件。
《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一寸纸质登记照片一张用于办证。
原标题:关于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点击下载
1.2014年曾都区教师资格认定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2.2014年曾都区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表.doc
3.2014年曾都区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doc
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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