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半年甘肃白银靖远县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通知
各乡教管中心、中学、职专、靖师附小、县幼儿园、特教学校:
为了严格教师准入制度,规范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根据《白银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申报条件
1. 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⑵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在执行现行的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基础上,在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 既往病史 项中必须明确标明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受检查者确认签字的内容。另外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⑶户籍或工作单位需在靖远县范围内。
⑷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⑸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⑹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⑺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
2.申请高中、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⑵户籍或工作单位需在靖远县范围内。
⑶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师范类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或具备以下条件的非师范类毕业人员:
①参加2012年以后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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