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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春季四川宜宾翠屏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来源:互联网 2017-02-04 16:48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宜宾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受理对象

1.户籍在宜宾市翠屏区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户籍在宜宾市翠屏区外的人员:要求在宜宾市翠屏区行政辖区内有固定工作单位且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3年及以上。

认定权限

1.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2.宜宾市翠屏区受理对象范围内申请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请按宜宾市教育局在 宜宾教育网 网址:http://www.ybedu.gov.cn上的公告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体检和面试说课。参加现场条件确认的时间和地点按本通知要求进行。

今年春季不面向宜宾市翠屏区外学校各类学历应届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二、申请程序

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 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 下的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后,再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 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数据填报、上传照片等程序。

注意事项:

1.翠屏区受理范围内的申请人务必点击 翠屏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确认点。

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且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

3.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

体检请申请人对照申请条件,在确认本人符合有关类型教师资格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医院: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到指定地点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进行申请条件确认。申请人在确认点核对网报信息无误后,网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现场确认地点:翠屏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1.申请条件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8种基本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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