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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江口县教师资格申报注意事项2016年贵州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

来源:互联网 2017-02-04 16:49
在职教师、在职特岗教师、社会人员:

为做好我县2016年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工作,提出如下注意事项。

一、凡2014年以后入学的在职教师、师范类、非师范类人员,在申报教师资格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申报文凭要求

1、申报高中需取得师范类、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文凭;

2、申报初中需取得师范类、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文凭;

3、申报小学、幼儿需取得师范类中师及以上文凭,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文凭;

其它要求

1、取得申报相应专业的 教师资格合格证

2、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3、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工作的外籍人员。

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思想品德鉴定表

二、在职教师和师范类毕业生2014年前入学的申报要求

因岗位变动,最终毕业文凭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的,需申报教师资格注意事项

1、2014年前入学前获得最终学历的专业一致的可以按老办法申报,

2、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与申报专业一致的 教师资格合格证 。

3、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申报在 中国教师资格网 上选择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到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科。

4、其它要求不变

因岗位变动,最终毕业文凭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需申报教师资格注意事项

1、需考取与申报专业一致的 教师资格合格证 。

2、其它要求不变

三、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要求

1、不管2014前后毕业的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都需提供 教师资格合格证 。

2、除省教育厅统一公布中职校开办开设学前教育专业名单外的中专学历,都视为不合格学历,不能参加申报。

3、其它要求不变

四、在校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要求

在校大中专毕业生需申报教师资格的,不论户籍所在地,均在原就读学校申报。

五、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

1、2008年以前申报的教师资格证遗失和损毁的,需重新按在职教师申报要求申报。

2、2008年以后申报的教师资格证遗失和损毁的,需在申报前向公开媒体作遗失声明,且1个月以上的。提供遗失声明报纸原件到当地教育部门补办,并填写相应的补办申报表等。

3、2008年以后申报的教师资格证遗失或损毁的,教师资格不在本县申报办理的,应到原申报办理点补办、换发。

原标题:关于2016年申报教师资格注意事项

点击下载

2016贵州中职校学前教育专业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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