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红花岗区教育局关于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
根据《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且在红花岗区、新蒲新区工作或红花岗区、新蒲新区户籍的人员。
二、申请办法:
1、教师资格申请实行网上申报。
2、网上申报流程: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 入口,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 入口),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并到相关部门鉴定盖章。
3、网上申报时间:2014年4月16日-5月10日
申报教师资格种类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种类自己选报。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 ,现场确认点选择 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人教科
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 贵州省遵义市教育局 ,现场确认点选择 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 。
4、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提交有关材料审核: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5月19日 5月20日
2、提交材料:
、本人填写或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户口薄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填写;
、完成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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