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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珠海市香洲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互联网 2017-02-04 16:50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开展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口在香洲区、高新区、万山区、横琴新区或人事档案挂靠在市及相应的区级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认定对象包括:

初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其它符合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

暂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我省认可的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以下四所: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及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经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我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间为:9月1日 9月30日,体检指定医院为香洲区人民医院。到非指定医院体检将被视为不合格。体检需空腹进行,体检时间为:周一 周六的8:00-12:00。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相片。《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统一在体检医院领取,《体检表》须张贴申请人相片,并加盖指定体检医院公章。需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请在测试合格后再体检。

2.普通话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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