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盘锦市盘山县特岗教师招聘60人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以及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 2015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 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就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数量
2015年,盘山县拟招聘择业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共60人,其中初中26人,小学34人,将全部派往农村中小学教学一线工作。
相关专业及名额分配如下:
初中教师26人,其中:语文4人、数学3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1人、地理1人、体育2人、生物2人、美术4人、音乐5人。
小学教师34人,其中: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4人、品社1人、体育8人、美术2人、音乐7人、计算机4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2013年、2014年、2015年毕业的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热爱教育事业;
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报考初中教师,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经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已经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报名者户籍限辽宁省。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已经纳入辽宁省 特岗计划 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三、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9时 6月15日17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详情见: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招聘公告
3、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岗位。录取时,按照招聘学科报考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分数最高者优先挑选所报学科内的招聘单位,依此类推。
4、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缴费:在网上利用银行支付系统缴纳考务费100元。
6、考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9:00 11:30。
7、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五、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实施,委托专门机构命题及阅卷,考场设在各市,按照国家标准化考试要求设置;面试由市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具体考务工作由省大学生就业局和市教育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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