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莱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都必须通过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报名、现场受理确认方式进行。
一、网报人员范围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莱芜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
已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并通过莱芜市2014年1月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
2011-201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且未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人员。
二、网报时间和要求
网报时间为4月14日 4月19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国考人员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编号可查看合格证书或登录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query.cn?op=doQueryCond sid=660 pram=certi进行查询;省考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
1.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其中:国考人员、省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面试科目一致;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
2.选择莱芜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选择莱芜市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4.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照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5.网报结束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三、现场确认
4月21日 4月24日,已完成网上申请的人员到莱芜市教育局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的,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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